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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东新区小微企业房租补贴细则
发布时间:2024-03-26 点击:79
优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、降低小微企业成本政策:

《浦东新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》

《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》

《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》

一、申报对象

1、工商注册、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(除临港地区),且入驻经浦东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创新型孵化器的小微企业。

2、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的规定执行。

二、补贴内容和标准

对入驻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,按照上年度空间使用实际面积、天数和所在区域的补贴标准计算;租赁工位的企业按照每个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;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,年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、小微企业房租补贴

(1)工商注册地、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小微企业;

(2)企业办公场所须在创新型孵化器内;

(3)企业入驻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;

(4)企业入驻孵化器内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(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的企业,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)

(5)企业具有经核定的一定的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1、降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

(1)上年度房租补贴项目需以下材料:

①入驻孵化器成本补贴申请表;

②上年度小微企业房屋租赁情况汇总表;

③上年度电子缴税凭证,研发费用证明;

④企业首次入驻孵化器协议;

⑤入孵协议、房屋租赁合同、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复印件,补贴限定上年度发生的成本,银行走账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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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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